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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1)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检查,重点做好噪声、粉尘的防护。做好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的维护保养,保障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经常性检查其佩戴使用情况。
(2)加强设备、管线、除尘装置的检维修,确保设备管线密封良好,防止粉尘外扬。
(3)应加强新入职员工及临时参加工作人员的卫生安全教育,定期对在职员工进行食品卫生法、规范、标准的宣传教育,做到教育有计划,考核有标准,实现卫生培训制度化、规范化。
(4)作业场所设置的警示标识必须清晰,如出现模糊不清或掉落等应及时更换。
(5)确保本公司职业卫生投入有效实施,做到职业病防治资金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项使用。
(6)按规定配备个人防护用品,并经常性检查其佩戴使用情况。并且为从业人员配备的防护用品要保持有效,做到及时更换,更新,防护用品安全,有效。
(7)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公司的职业卫生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做好高温季节的防暑工作,炎热季节为作业人员供应含盐清凉饮料,防止工人夏季中暑。
(9)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职业卫生档案,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检修的要在已建立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台账基础上进行记录,并定期检查其运行效果。
(10)生产规模、工艺或者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防护设施等发生变更时,应当对变更内容重新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
(11)如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建设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履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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